第一,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它又取决于投入流通过程中的待购商品总量和商品价格水平,货币流通量与之成正比。
第二,货币流通次数,即同一单位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货币流通量与之成反比。
因此,货币流通量决定于待实现的全部商品价格总额和货币流通速度之比,这就是货币流通量规律。
用公式表示就是:
一定时间内流通中需要的货币量=全部待售商品价格总额/同一单位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次数)。
这个公式只是就货币单纯执行流通手段职能而言。实际上。货币在一定时期内还会执行支付手段职能。例如用于还债、支付工资、纳税等,以及随着信用关系的发展而产生的商品的赊购赊销和彼此抵消债务的业务等等。由于这些因素的作用,货币流通量规律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一个国家的货币总量是由中央银行控制的。
这是因为中央银行是负责管理国家货币政策的机构,它会通过制定货币政策来控制货币的总量。
具体来说,中央银行会购买或出售国债等金融资产来增加或减少货币的供应量,以维持稳定的通货膨胀率和支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此外,货币总量的决定还受到国家经济发展状况、政府财政状况、国际贸易等因素的影响。
如果国家经济处于繁荣期,中央银行会增加货币供应以促进经济发展;如果国家经济面临衰退,中央银行就可能出售金融资产、收回货币以减少货币总量。
因此,一个国家的货币总量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到很多因素,需要中央银行进行精细的调控。
货币总量由中央银行决定。
货币总量包括基础货币与派生货币。基础货币由中央银行发行,自然由中央银行决定。
派生货币名义上是商业银行创造,但实际上由中央银行通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控制其上限(最大值)。假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100%,派生货币为0。
中央银行通过基础货币发行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控制货币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