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是指政府或开发商征用、收购民间土地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被使用者占有的期间中所未收回的投资:收回投资是指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上进行建设、改良等行为所产生的投资,这些投资应根据其原始成本进行折旧后计算。
2. 土地的土地权益价值:土地权益价值是指土地使用者在该土地上持有、享有的合法权益所对应的财务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所有权、承包与经营权、房屋产权等;
3. 停止经营或生产带来的直接损失:征收或收购之后需要解除合同或终止经营从而导致直接损失,例如因搬家需要承担搬迁费用以及重新安置造成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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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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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各地的政策一般规定,农户的土地被征用后,必须参加土地换社保,以土地换得社会保险,主要是养老保险,但养老金的标准一般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标准,退休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为100到400元每月;